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孟文带队前往海南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成功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曾某某拘回蓝山,以实际行动震慑失信行为。
李某红、高某雄与曾某嫦、李某正、李某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年3月,经蓝山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由曾某嫦、李某正、李某静偿还42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后曾某嫦、李某静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红、高某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2022年、2023年、2024年多次执行,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且拒绝与申请执行人联系。2025年4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称被执行人曾某嫦在海南海口经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蓝山法院恢复对李某红、高某雄与曾某嫦、李某正、李某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
在充分研判线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后,执行局副局长孟文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前往海南。
7月2日凌晨12:30,抵达海南后,执行干警不辞辛劳迅速开展实地调查,充分掌握被执行人曾某嫦财产线索与活动轨迹。次日清晨4时,执行干警蹲守在被执行人曾某嫦家门口,成功将正准备外出上班被执行人曾某嫦有效控制起来。
在当地派出所调解室,执行法官孟文向被执行人摆事实、讲道理,对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认为自己名下没有财产,执行干警不能把他怎么样,始终坚称手里没钱,无法偿还债务。经过长时间的劝说,被执行人态度依旧强硬,拒不还款。执行法官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经过10个小时的车程,7月3日将被执行人带回蓝山并成功送押。
此次行动,是蓝山法院向全社会失信行为亮出的又一记重拳。它不仅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让生效法律文书不再成为“一纸空文”,更是对心存侥幸、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拒执人员发出的最严厉警示:司法权威不容藐视,法律责任无处可逃!(供稿:蓝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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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山县人民法院